因传播计算机病毒,广东一“95后”黑客获刑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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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09 14: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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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感染病毒后弹出微信支付二维码,用户被要求支付110元方能获得解密密匙,该病毒导致2万多台电脑“中招”。数日后,广东东莞网警破获该案,病毒研发者“95后”罗某被抓获。昨日下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这宗国内首例微信支付赎金的勒索病毒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制作该病毒的罗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国内首现微信支付赎金勒索病毒

2018年12月1日左右,一种新型的勒索病毒在国内爆发。多名用户称,其电脑感染了一款需要使用手机扫描微信二维码支付110元赎金的病毒。数日后,该病毒被破解,受感染用户可在电脑上下载安全软件解密。有关部门表示,这是国内首次出现要求使用微信支付的勒索病毒。

之后,国家互联网安全应急中心对该病毒发布通报,该病毒采用“供应链感染”方式进行传播,通过论坛传播植入病毒的“易语言”编程软件,进而植入开发者开发的软件,传播勒索病毒;同时,该病毒还窃取用户的账号密码,包括淘宝、天猫、支付宝、QQ等。

2018年12月5日凌晨,东莞网警在省公安厅网警总队的统筹指挥下,抓获病毒研发制作者罗某,缴获木马程序和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一批。

高中辍学“研发”新型木马病毒

据罗某供述,他是一名高中辍学的“95后”,对计算机兴趣浓厚。2018年1月开始,罗某在东莞东坑镇一间出租屋研发“cheat”木马病毒,预谋盗取他人支付宝等网络账号和密码,从而盗窃他人钱财。

2018年11月,罗某租用河南郑州一家网络公司服务器,将病毒植入一个软件模块并在论坛发布,病毒会对下载该软件的计算机进行感染。该病毒运行后,对计算机的文件进行加密,并弹出附有微信收款二维码的勒索窗口。罗某以解密为由,向每台感染病毒的计算机用户敲诈勒索110元,共收款37笔,其中一笔30元,非法所得3990元。

“95后”黑客获刑6年6个月

经司法鉴定,该病毒程序会对用户主机中存储的数据进行加密,为未授权地修改、干扰,属破坏性程序,共感染电脑主机数量为27939台;病毒具有通过监控用户键鼠操作来获取用户网络账号、密码信息的功能,共记录键盘鼠标操作有21546条。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某的行为,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认为,罗某故意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期间还进行盗窃、敲诈勒索,同时也触犯敲诈勒索罪、盗窃罪。根据被告人罗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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