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扶持原创就这点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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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28 19:34:17
来源:东方联盟

   PC互联网时代的内容乱象

  在百度还是BAT首座的时代,(嗯,没看错,不是按照字母序,字母序的话就应该是ABT了,当然你非要说是因为BAT更顺嘴,更像一个单词,那我也没办法),互联网上的内容可谓乱得一塌糊涂。

  我玩互联网比较晚,高中毕业才第一次进网吧,先说说自己熟悉的吧。早期的时候我使用过几家博客,博客上你要抄袭很简单,你抄袭一些海外博客的文章,基本没人知道。新浪博客的话,你可以在博文下面留言,人家处理不处理,那还真不知道。那会没听说找新浪客服投诉别人转载或者抄袭的。如果是一个别的网站转载,或者直接抄过去,你可能怎么找网站的站长都不知道。其实大部分抄袭的文章,都是“转载”的,因为根本一个字都没改,区别无非就是标题里有没有“转载”两个字。

  在转载的时代,绝大部分文章不会附上原始链接,也就是说,你根本不知道文章是从哪里转载过来的。好点的写上作者名字,差点的在标题里写有#转载#两个字,就是人家大发善心了。CSDN上的大量技术文章,其实也都是转载的(当然可能很多是转载CSDN内部的文章),并且很多文章转载后,排版风格都不太一样,尤其是经常出现少了图片缺了表格或者乱了代码的。

  转载的文章,除了没有标明来源,没法给原作者送去流量外,还会有一个大的问题,那就是转载的文章其实是一个snapshot,原始的文章要是编辑过,转载的文章是无法同步过去的。这就会引入一个问题,因为搜索引擎等无法有效进行原创识别,搜索到的第一篇文章,往往不见得是原创的,这就会导致阅读者可能阅读的是一个转手多次,甚至变形的文章(因为不是原作者多次修订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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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上的原创

  PC互联网上的内容,问题这么多,那到底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呢?

  解决方法当然有,搜索引擎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法,但是技术的作用有限,收效甚微,哪是是Google搜索引擎,原创识别也远非完美。只能说,承载互联网的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XHTML)本身不够完善。互联网追求自由,大部分社区,网站其实是匿名的,文章署真名的也不多,更何况一个人在各个网站的昵称(ID)可能都不一样(非网络时代也有,比如鲁迅的笔名就有一大堆)。

  直到微信上公众平台的推出,这个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案似乎呼之欲出了,至少在平台内部应该如此。

  为了解决PC互联网上文章排版的五花八门,写作者和文章实体的弱关系,原创识别困难等问题,公众号做了几个事情:

  使用统一的编辑后台,这样就可以利用HTML语言简洁的长处,但是克服开放和散漫的毛病,比如必须填写作者,必须设置分类,引入封面,引入摘要。而排版风格的自由度大一点,以做到审美上的百家齐放。当然,内容上的百花齐放是由作者决定的,平台属性天然具备。

  作者如果要赞赏,需要绑定公众号。

  公众号名字不能重名。

  引入审核,包括原创审核。这个能做的事情太多了。从出事后后处理到发布前预防,这中间的区别不可谓不大。

  引入白名单。解决原创识别难题,解决导流问题。也解决转载文章没有标记“转载”的问题。

  引入赞赏。有了赞赏,其实原作者和首发的公众号是更有动力去进行维权的动作的。毕竟投诉别人费时费力,还惹来一身不爽。

  早期禁止文章发送后编辑,后来限制修改的字数。这样基本可以保证转载文章和出处文章的一致性。

  引入原创标志。有原创标志了,别人抄袭或者洗稿,投诉就很容易了,也有据可依。

  微信在支持原创上是花了大的心思的,不可谓诚意不足。这可能和张小龙喜欢阅读有一定关系。张小龙早在做邮箱产品的时候,就想做阅读产品。早期的微信公众号,其实定位也是一个阅读产品,这从之前一直保留的公众号文章底部“阅读原文”链接就可见一斑(今天才发现,该链接已经在近期去除,不过公众号编辑网页还有“原文链接”的选项)

  为了支持原创,微信引入赞赏功能,早期的赞赏功能活跃度还是很高的,写作者为了赢得读者“点赞”,自然写作更卖力。后来苹果因为支付一事,突然来了一手,虽然时隔一两年iOS平台的赞赏功能又回来了,不过我个人感觉整体上来说,读者和作者的热情还没有完全回来。

  重新回来的赞赏,还带来了作者功能。也就是说,文章是属于作者的,而每个公众号,都可以是一个小的平台,作者在平台投稿,而平台也可以放几个作者的稿件。

  微信上的抄袭

  说了这么多好话,大家不要以为我这是在跪舔微信。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骂微信的不够彻底。

  在支持原创这件事情上,非微信不能也,不为也。

  公众平台反抄袭的不足

  那么在微信的公众平台上,还有哪些不足呢?随便列举几个:

  举报侵权流程复杂,甚至是故意刁难。尤其是在原创文章不在公众号内部发表,或者没有打上原创标记的情况下。

  对原创的鼓励不够积极。当然,作为平台,行无为之道。但是也需要创造一个环境去惩恶扬善。这个环境当然不是无为的上帝创造的,而是人类多年创造的。平台应该承担的是社会环境,而不仅仅是自然环境。

  之前原创的标准过死,导致PC互联网上的各种滥手段依然被迫使用,并且作为小技巧广为流传。比如必须满足几百字才能声明原创。这个当然是有技术原因的,但是产品的行为不能因为技术限制,就去做体验的牺牲。写了一首诗歌的人,为了凑字数,就把PC互联网上作弊欺骗搜索引擎的滥招数全用上了,比如贴一些字体很小的文字,或者字体颜色和背景颜色一样等。因为这个限制,前几天公众平台还把腾讯自己的公众号发的原创文章给删除了,因为使用了不光彩的原创手法。(今天我特意测试了下,公众平台已经放开了字数限制,看起来公众平台确实一直在进步。)

  对外部文章的原创性完全无视。当然这也有技术限制,但是微信自己也做搜索引擎(也就是搜一搜),不应该没有类似的技术能力和解决(至少部分解决)问题的思路。做搜索的,都知道在对网页进行索引前,要对网页进行去重。做搜索的公司,网页库没有千亿也有百亿,做个简单的去重还是可以的,没法做实时检测,也至少可以做离线批量检测。何况,微信还有“微信读书”这样的产品,有大量的原创书籍的数据库。更别提,腾讯旗下还有最大的网络文学阵地,阅文集团。

  最大的问题,对抄袭者的惩罚太轻太轻。情节严重者,不过是删除文章,或者禁用几天原创资格而已,完全起不大震慑作用。

  我的两个亲身经历

  扯了这么多,说两件我遇到的抄袭事件。

  1,我自己的公众号文章,被一个别的技术号抄袭,稍微改头换面了一点儿。我在公众号文章底部投诉了,微信后台解决问题倒是很快,但是该作者第二天就可以继续使用原创了,谁知道有没有继续盗用其他人的作品呢?你说,我是该高兴呢,还是该愤怒呢?

  2,某位作家,写了一本有关唐诗宋词的赏析著作,已经出版,并且在微信读书有售,在新浪微博也有发过其中的部分文章。一个叫做“茗就乐活”的公众号,公然抄袭几十篇文章,几乎都是一字不动,只是标题略做手脚,所有的文章全都打上了原创标志。作者署名“王恺”,其自我介绍如下:

  茶友王恺,江南才子,安居南国,独立学者,个体作家,话剧演员,醉心文化历史的探讨和实践,喜喝绿茶

  看介绍,简直就是当代唐伯虎了。可惜该才子,德不配才,才更配不上这样的文章。平时没事呆在江南喝喝茶也就算了,抄袭起文章来,倒是挺“醉心”的。

  这次比较麻烦,这些文章在公众号上并没有发表过,更何谈是打上原创标记的公众号文章。不过我还是试了下,找了篇文章,在文章底部发起了投诉,不过很快被微信驳回了。后面,听说该书出版社也发起了投诉,也被驳回。没办法,要证明文章是你原创的,是比证明你是抄袭的难上百倍。君不见,红楼梦的作者是不是曹雪芹,研究了百年,到现在还存疑呢。这会高鹗从坟墓里跳出来,要证明后40回是他写的,恐怕也是百口莫辩(这里不做一定是他的假设)。

  于是我找了下其他投诉途径,点击PC上的“侵权投诉”链接,再次发起了投诉。填写了一堆相关信息,妈蛋,这个填写页面设计得真不专业,感觉不像是微信团队做产品的水准。比如投诉描述“不能超过150个字”,但是我放几篇文章的原始链接,都很容易超过这个字数。后来我只好把文章链接放在一处,然后截图,作为一张图片上传。

  麻烦的是,在我提交的时候,最后一步出来了个二维码,我扫描二维码死活没反应,跳转到了如下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afe/safeconfirm?xxx

  我还以为我的网络出现问题了,赶紧把我的WI-FI关了,切换到4G,结果扫描还是没反应。后来请教了一个朋友,才发现他那边可以点击。后面我分析了一下二维码的页面信息,


  猜测可能是扫描的微信号,不能是公众号号主。而我自己是公众号的管理员,因此扫描出错了,但是却没有提示任何出错信息。

  微信的办事效率真是高,第二天一大早,审核就通过了。几篇文章被删除了,不过依然有部分文章没被删除干净。另外, 该公众号还有不少文章是抄袭该著作的,因为我没有一一列举,并没有被公众号号主主动删除。另外, 我以为这样程度的抄袭,该是其罪当诛了,因此在投诉的时候,强烈建议公众号平台对其进行封号,然而并没有发生这样感动人心的好事。嗯,好吧,我是想多了——感动人心的好价格,那是雷布斯的口号,不是张小龙的口头禅。

  鼓励原创,打击抄袭,微信任重而道远

  不想骂人,那样的文渣不值得我去骂。反而我觉得挺惭愧的,我之前还一直自诩是个文青,公众号名字还取了个“技艺丛谈”这样文邹邹的名字,结果这社会上的“文化人”都长这样,耻于和他们为伍。

  当然更不想骂微信。原因很简单,我说了,从整个国内互联网的发展历史看,微信公众号依然是目前最好的内容创作平台。在原创保护和优质内容鼓励上,依然是最好的,并且做了很多的产品创新(当然你非要说不是创新我也没办法,毕竟网络文学上早就有了打赏功能,网络视频世界更是早就有了送花送车的功能)。我甚至觉得,互联网协议或者标记语言,都值得从微信团队这里借鉴经验。

  不过从我自己的亲身经历来看,微信依然任重而道远。我相信以微信目前的技术实力,不少事情应该有能力做得更好。

  我期待着微信的改变。毕竟,龙哥说过,“因为相信,所以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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