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拍下小偷盗窃全过程 发帖悬赏抓贼引质疑

浏览:
字体:
发布时间:2015-08-14 07:51:37
来源:

“尊容拍下了,看你往哪跑。世界那么小,跑也跑不了。”近日,网友“谬论王”在微博上传了一组由360智能摄像机拍摄的遭窃现场截屏,并声称悬赏2000元抓小偷,一时引起热议。对此,接警的鹿泉区公安局上庄刑警队王警官表示,已接到报案,正在进一步侦破。

事件

室内监控拍下小偷

8月11日上午,记者联系到“谬论王”,该网友姓吴,家住果岭湾小区,6月26日上午家中遭窃。监控显示,8时26分,一名身着白色短袖,黑色短裤,红色运动鞋,戴眼镜的男子从吴先生家中正门进入。

根据吴先生提供的照片,记者看到该男子戴着一双黑色手套,在屋内翻箱倒柜,将吴先生妻子的金项链、金戒指,还有女儿出生时购买的金锁等贵重财物统统拿走,临走时该男子还不忘擦掉脚印。据吴先生估算,这批财物价值约15000元。

然而,让吴先生更气愤的是,小偷还将他的一台数码相机偷走。“相机也不值钱,但是里面存着女儿小时候的照片。”吴先生说,当天就报案了,之后他将监控拍下的疑犯照片发给警方。

在遭盗窃一个月后,吴先生于8月10日将照片上传到网上。“我们家是6月份被盗的,7月25日,小区里面还有5家也被盗了。”吴先生说,在这5家门口都有一个“6”形状的标记,而且作案方式一样。

吴先生考虑到窃贼可能就在小区附近活动,因此他在网上贴出当时家里遭盗窃的照片,一方面为提高小区居民的警惕,另一方面悬赏2000元希望能抓住窃贼。

律师

建议由警方发布照片

家中遭窃,家中有安装360智能摄像机这样的监控设备,利用网络搜索小偷确实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但将小偷的照片发布到网上,这样做合法吗?对此记者咨询了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霍继强律师。“如果监控拍到小偷行窃的全过程,应先交给警方,不建议网友上传后进行人肉搜索。”他表示,在交由警方后,警方在确认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可以发布嫌犯照片,但也要经过一定的司法程序。

霍律师表示,所谓的“小偷”,只有法院审判之后才能定性为罪犯。如果提前为“小偷”定性并在网上公布照片,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如果该“小偷”提起诉讼,这位网友可能要承担一定民事责任。“一旦信息发布错误,起不到实际作用,还可能给发布者惹来麻烦。”

霍律师表示,公安发布协查通告,其对象是经过认定的嫌疑人,而网友人肉搜索的方式,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推测,如果不实信息被转发超过500次,可能要面临刑事责任。

声明:东方联盟网站刊登/转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论证其描述。

>更多相关文章
24小时热门资讯
24小时回复排行
资讯 | QQ | 安全 | 编程 | 数据库 | 系统 | 网络 | 考试 | 站长 | 关于东联 | 安全雇佣 | 搞笑视频大全 | 微信学院 | 视频课程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作品发布 | 网站地图 | 官方微博 | 技术培训
Copyright © 2007 - 2024 Vm8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498号 粤ICP备19097316号 请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