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意见稿出炉 玖富式银行资金托管或成定局

浏览:
字体:
发布时间:2015-08-04 09:26:34
来源:

上个周末,相信很多人的朋友圈都被5000元刷屏了。这不是谁发了大红包,而是央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第三方支付余额消费转账单日5000元限额的规定。《管理办法》虽然处于公开征求意见的阶段,但一旦实施,影响巨大。不仅仅第三方支付受到影响,从人们生活的便利程度到电商业务用户体验,甚至连P2P都会受到影响。

互联网金融底层建筑受监管  影响巨大

随着7月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下发,具体细分行业的监管相继出台。继互联网保险监管细则出台后,互联网金融基础应用的网络支付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也已经出台。

互联网金融之所以有今天P2P、互联网证券、互联网保险、网络银行、众筹等百花齐放的局面,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网络支付的发展和普及。特别是在2005年前后,人们对于网络支付购物认知度很低,对于互联网理财投资认知度更低。可以说,十年前网络支付与电商购物就共同开启了国人互联网金融的用户教育。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于第三方账户开设验证、账户类别、转账消费金额等均作了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将首当其冲受到影响,例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办理或者变相办理现金存取、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业务。目前支付宝所具备的理财产品购买、花呗等恐将受到影响。

而依托第三方支付的电商也将受到一定影响。比如消费金额200元以上的支付机构不能代替银行做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网购支付的用户体验将会受此影响。

第三方支付监管   P2P受影响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了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尽管在《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已经规定P2P的资金交由银行进行存管,但由于监管细则尚未出台,P2P机构的业务调整缓冲期尚且存在。而此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却直接将支付机构托管P2P资金的业务明令禁止了。P2P机构的监管已经明确划归银监会,如果P2P监管细则没有在央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前发布,第三方支付机构将不得不主动吐出P2P资金托管这块肥肉。

P2P银行资金托管成必然    先发制人掌握主动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与央行之前发布的《指导意见》可谓一脉相承,第三方支付机构不能从事P2P资金托管业务今次看来已无任何意异议。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托管P2P资金时,资金流向是内部账户进行分配,成本较低。银行进行资金托管后,交易成本上升几乎成为必然。但另一方面,银行资金托管对于投资者资金安全和P2P行业整合都将有明显的推动。

(2015年2月,玖富创始人兼CEO孙雷出席民生银行资金托管签约仪式)

一方面来说,银行资金托管的安全性要高于第三方支付机构资金托管。目前为止,尽管国内具备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机构有数百家,但除了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外,其他支付机构并无过硬的实力和背景。因此,P2P资金托管交由银行,安全性会更高。另一方面,银行资金托管也会推动P2P行业的整合。部分资质和实力不强的P2P平台甚至可能出现没有银行愿意托管的局面,无形之中银行资金托管起到了一定的筛选作用,加速部分P2P平台出局。

如今看来,P2P资金转由银行托管已无可避免。作为迅速发展的P2P行业,部分机构早已抢在监管规定出台前开始了银行资金的托管业务。早在2015年2月,玖富便与人人贷、积木盒子等一起与民生银行签约资金托管,可谓是走在了行业的前列。随着银监会P2P管理细则的发布,具备竞争力的平台将会脱颖而出,强者愈强。成立9年的玖富,不仅一直坚持点对点交易、签约银行资金托管,强大的风控实力也是一重保障。尽管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趋向严格,但利于行业长远发展。

声明:东方联盟网站刊登/转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论证其描述。

>更多相关文章
24小时热门资讯
24小时回复排行
资讯 | QQ | 安全 | 编程 | 数据库 | 系统 | 网络 | 考试 | 站长 | 关于东联 | 安全雇佣 | 搞笑视频大全 | 微信学院 | 视频课程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作品发布 | 网站地图 | 官方微博 | 技术培训
Copyright © 2007 - 2024 Vm8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498号 粤ICP备19097316号 请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