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定性“信息中介”不转型将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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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21 10: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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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行业自此终于有了“基本法”。知名P2P平台邦帮堂董事长寇权第一时间公开表示,透过此《指导意见》,能够看到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创新的鼓励和支持,甚至对创新过程中的试错也能极度包容,这是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重大利好!

《指导意见》让争论已久的P2P平台定性问题有了定论。意见要求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对此,寇权指出,这意味着部分P2P平台以理财产品的名义进行宣传并不合规。作为合规的“信息中介”平台,肯定不能汇集资金,包括投资者资金都要进行第三方托管,平台自身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担保,平台不能承担信用流动性风险,不能承担贷款业务或开展受托投资。

众所周知,作为舶来品,P2P在欧美发达国家健全的征信体系下自然能够以“信息中介”身份自由发展,而传入中国之后,由于征信基础设施不完善,P2P平台无法与央行征信数据库对接,因而在面对一个借款项目时,可能对借款人和企业一无所知。为了生存,国内P2P平台不得不抛开“信息中介”属性,有的引入线下担保机构对项目进行担保,有的自建风控团队对借款项目实地考察,还有的平台设立风险保障金制度保证投资人权益。

然而,改变“信息中介”定位的P2P,首先遭遇的就是“非法集资”的质疑,行业中以“信息中介”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的现象屡有发生,给投资人造成很大伤害,也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口碑;其次,引入担保、自建线下风控团队、设立风险保障金等操作,大大增加了平台运营成本,无形中也拉低了平台的抗风险能力,“跑路”、“提现困难”、“倒闭”的平台不断出现,还有平台负责人因涉嫌非法集资而判刑,行业发展进入瓶颈期。

作为一个见证了P2P行业成长轨迹的老兵,寇权认为,监管层此时的发声,将帮助P2P突破行业发展瓶颈,尽管初期会出现阵痛,但从长远来看,标准的制定和政策的出台是规范行业秩序的必要手段。

有分析认为,P2P平台接下来会面临进一步分化,靠做“资金池”走监管漏洞的平台会很快倒闭,而“好孩子”会在规范的监管环境下更好地成长。寇权表示,未来不符合监管标准的平台将被“吃掉”,如果不加以纠正,十之八九的平台可能面临被淘汰的风险。同时,有技术实力、能够很好解决风险管控和成本问题的平台,以及如邦帮堂(www.rmbbox.com)这种主打“园区型O2O”模式的专注细分领域的P2P平台将会并存于市场。

寇权还指出,《指导意见》出台之后,行业壁垒提升,传统金融机构,如银行、信托、基金、保险可能会大踏步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竞争格局将更加激烈。未来,P2P行业违约、转型、倒闭等现象可能在一定时期内成为一种常态。对于投资者来说,在今后的投资过程中,应更加谨慎地选择,考虑平台可能遭遇的法律和政策性风险,优先选择那些有上市公司或大集团背景、合规经营、运营状况良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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