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诉葛甲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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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9-24 08: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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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起诉自媒体人葛甲一案于9月23日在杭州开庭,根据此前所披露的消息,阿里巴巴要求被告删除相关文章,赔礼道歉,并赔偿50万元。这场官司引发了IT业界的广泛关注,因为这几乎是第一桩企业起诉自媒体人的案件。

先来看阿里起诉葛甲的原因,根据阿里方面所提供的信息,自2012年7月起,葛甲经常在网上写文章攻击阿里,达70余篇,并被很多媒体转载,这是否对阿里构成了侵权,葛甲是否需要赔偿呢?我们必须分析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1.自媒体和媒体的区别

从庭审内容来看,双方对自媒体和媒体的区别展开了讨论。众所周知,葛甲属于自媒体的代表,虽然对自媒体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是业界基本的共识是,自媒体所写的绝大多数文章是属于评论性质,只要取材和论点没什么问题,评论的范围可大可小,角度可自己选择。但相比之下,媒体的约束性要大很多,除了取材和论点必须准确之外,在评论范围和角度方面都要受很大的局限。究其原因,在于自媒体实际上是基于互联网形态发展而来,而互联网言论相对自由开放,这让自媒体天马行空了许多,这也是自媒体的特色所在。

有趣的是,阿里在庭审中提出质疑,质疑葛甲是否具有国家规定的发表互联网新闻的资质登记?其实,阿里犯了一个非常低级的错误,就是将自媒体和传统媒体等同看待了,认为葛甲属于传统媒体,因此必须受相关约束。殊不知,自媒体和媒体虽然“一字之差”,但区别却非常大。

2.评论或者比喻是否是诽谤?

再者,评论或比喻是否存在对阿里的诽谤呢?阿里方指控葛甲诽谤其为“淘宝是假货集散地”。不过在葛甲看来,淘宝上假货多是客观事实,他只不过用了这种类似于比方的形式来引发大家对淘宝假货的关注,这似乎并无不可。

在笔者看来,这类评论和比喻最多有夸张的成分,但并无不实,毕竟,淘宝假货问题的确很突出,而假货集散地这种说法也并未对假货的比率进行量化。所以,阿里抓住这些论点做文章,也显得有些“本末倒置”了。

如果阿里要想赢官司,恐怕更多要从事实论据出发,即指出葛甲的文章有一些不实内容,属于凭空捏造的性质,这样才有说服力。但从目前来看,葛甲的大部分内容还是经得起推敲的,当然,不排除一些内容属于内幕性质的,就这些问题,估计阿里也不想拿到台面上来讲。

3.葛甲对阿里到底有没有造成损失?

还有一个问题,葛甲对阿里到底有没有造成损失,且不说葛甲不清楚,就是阿里也没办法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回答。首先,葛甲的大部分内容只是基于事实做的判断和评论,就算葛甲不写,其他媒体肯定也会对阿里的问题进行评论,当然,被阿里收买的除外;其次,葛甲的一些客观公正的论点,比如假货方面的问题,不仅不会对阿里造成损失,反而还会促其尽早解决假货问题,毕竟任何一个公众企业不能逃避外界的监督。

其实从庭审的部分内容来看,阿里对葛甲的起诉并没有拿出过硬的证据来,很多地方反倒被葛甲轻易反驳,而且,阿里在一些地方也存在低级错误,或者准备不充分的问题,因此,阿里起诉葛甲更多应该只是一个杀鸡吓猴的意图。

不过阿里也必须清楚,如果是想用法律武器打击不安分的媒体,这是行不通的。媒体行业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社会舆论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阿里不仅要欢迎正面、赞扬的评论,也要虚心听取负面的、批判的评论,这样才有助于其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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